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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
外商投资、对外贸易、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制度型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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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 - 2026
世界贸易组织 · 34 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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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法典文本》入口集中展示多边贸易体系的核心协定、补充协议和相关法律文本,适合快速查找贸易救济、知识产权、服务贸易、投资措施等制度原文。
UNCTAD投资法数据库汇集中国《外国投资法》等投资法规,便于比对制度文本版本与条款结构。
该页面提供中国BIT与投资条款协定列表与链接,支持快速确认条约状态与签署、进入生效信息。
联合国海洋事务署的海洋法公约门户集中了《海洋法公约》的历史背景、全本与签署缔约数据、附件与相关文书入口,适合做海事法治主线的入口资源。
UN发布的《海洋法公约》PDF汇编版,覆盖条款、附件、序言与签署信息,是涉外海洋管辖与资源治理研究的核心法条来源。
该附录为国际海洋法法庭章程文本,明确法庭组成、管辖、程序与争端类别,对涉外海事争端程序化路径的研究尤其重要。
检索区可用于在本专题内快速筛选和定位目标资料。
UNCITRAL亚太区域中心开展商法统一、争端解决、电子商务、贸易法能力建设和区域活动,是跟踪中国及亚太参与国际商法规则形成的重要入口。
UNCITRAL第三工作组围绕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改革开展工作,涉及投资调解、上诉机制、多边咨询中心和程序规则改革,是中国参与国际投资争端规则塑造的重要观察点。
UNCTAD中国投资协定导航列明中国双边投资协定、含投资条款协定和投资相关文书,是研究中国投资条约网络、ISDS和条约改革的重要数据库。
WIPO中国资料页汇集中国在PCT、马德里、海牙体系、知识产权数据和国际合作中的信息,是涉外知识产权研究的官方入口。
WTO争端解决入口提供争端解决机制、DSU、案件检索和成员参与信息,是研究中国在WTO争端中的角色及多边贸易法治的基础工具。
第三批案例涵盖跨境投资、股权转让、买卖合同、船舶经营管理、海难救助、涉外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等领域。
司法部英文网介绍湖南围绕自贸试验区、涉外法律服务、涉外律师人才库和中国—非洲经贸合作推进涉外法治能力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五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涵盖独立保函、建设工程、外国判决和外国仲裁裁决承认执行等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反垄断典型案例,涉及横向垄断协议、行政性垄断和行业协会行为,可用于研究竞争法、平台经济和跨境企业合规。
第二批案例涉及新加坡、孟加拉国、乌兹别克斯坦、土耳其、瑞士、马绍尔群岛、科特迪瓦、智利等国家和地区当事人,突出海事审判与高水平开放。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展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国际商事调解和海事审判实践。
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发布首批6个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涉及新加坡、韩国、意大利、美国等国家当事人,展示诉调对接和国际商事调解实践。
国际商事法庭选登《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国际商事审判案例精要》中信用证开证纠纷案例,适合研究跨境金融交易、信用证独立性和国际商事审判方法。
《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文章,从价值、规范和事实三维框架分析数据跨境流动壁垒及其法治化因应。
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是跟踪行政法规和涉外立法动态的年度入口。
最高人民法院英文网发布的海事审判专题英文资料,概述中国海事审判制度、典型案例和国际海事司法合作。
国务院2025年发布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规定,强调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查询、预警服务、企业能力建设、境内送达取证规则和不公平待遇反制。
浦东新区发布涉外法治建设白皮书,集中展示地方制度型开放、涉外法律服务、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和营商环境建设实践。
OECD 2024外商直接投资监管限制指数覆盖百余经济体,对外资股比、外资审查、关键人员和其他运营限制进行比较,是观察中国外资准入法治环境的外部指标。
OECD中国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提供服务贸易监管的年度比较资料,可用于研究制度型开放、服务业准入、数字服务和贸易合规。
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发布海事审判专题指导性案例,涵盖海上货物运输、海难救助、船舶触碰损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外国法院判决承认等问题。
2024年修订、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强化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义务、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和国际合作条款,涉及跨境资金流动与企业合规。
2024年通过、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确立能源安全、绿色低碳转型、能源市场体系和全方位国际合作等制度安排。
WTO第九次中国贸易政策审议提供成员对中国贸易、投资、产业政策和透明度问题的多边审议资料,是研究国际经贸法治的重要入口。
2024年通过、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进出口货物和进境物品关税征收管理、税目税率、优惠和特殊情形,是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和完善口岸税收治理的重要涉外经济法。
国家网信办公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优化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和认证制度衔接。
莫纪宏发表于《人民论坛·学术前沿》的文章将涉外法律服务置于涉外法治五环节之中,讨论法律服务体系和营商环境优化路径。
文章围绕高水平开放、国家利益保护和全球治理贡献等维度,阐释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UNCTAD投资协定导航收录中国—尼加拉瓜自贸协定及投资章节文本,协定2024年生效,是观察中国新近自贸协定规则的重要样本。
《法治研究》文章比较改革开放初期涉外法制与新时代涉外法治,强调其从招商引资法制向主权、安全、发展和国际法治功能的扩展。
2023年修订公司法完善公司资本制度、治理结构、董事高管责任和外资企业公司制安排,对跨境投资、并购和企业合规具有基础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涉及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仲裁协议效力和公序良俗等问题。
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年修改配合专利制度改革,涉及专利申请、审查、开放许可和国际申请,是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重要配套。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3年发布的白皮书,系统总结共建“一带一路”十年实践、规则标准对接、贸易投资便利化和全球治理意义,是研究高水平开放与海外利益保护的重要政策文本。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涉及国际货物买卖、独立保函、信用证、保险代位、金融衍生品、法律服务合同和外国判决承认执行。
国家网信办第13号令规定以标准合同方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适用条件、影响评估、备案和合同条款。
对外贸易法规定货物贸易、技术进出口、服务贸易、贸易秩序和对外贸易促进等基本制度,是研究中国外贸管理和WTO履约的重要基础法律。
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研究文章,讨论一站式机制如何整合诉讼、仲裁与调解,并提出“融解决”体系建设路径。
中国法治国际论坛主题征文,讨论数字贸易国际规则、数据跨境流动、源代码保护和中国参与规则构建的路径。
WIPO资料显示中国于2022年加入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体系,对企业海外外观设计保护和知识产权合规具有实务意义。
WIPO报道中国2022年加入马拉喀什条约,推动为盲人、视障者和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提供无障碍作品,是知识产权国际治理和公共利益平衡的重要资料。
《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跨境提供个人信息规则和域外适用条款,是数据跨境与企业合规专题的核心法律。
2021年通过,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制度框架。
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监管、关税征收、缉私和海关统计,是跨境贸易监管和口岸法治的基础法律。
商务部2021年第1号令建立报告、评估、禁令、豁免和损害赔偿机制,是反长臂管辖和企业合规研究的关键规章。
AJIL Unbound 开放获取文章,将中国国际商事法庭概括为“保守创新”,重点分析其一站式机制、管辖限制和跨境执行问题。
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技术进出口合同、限制类技术许可与登记管理,是跨境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许可和企业合规的重要法规入口。
RCEP于2022年1月1日对中国生效,是亚太区域重要自贸协定,涵盖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和争端解决。
著作权法与数字内容传播、跨境版权许可、平台责任和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履行密切相关,是涉外数字法治的重要法律。
MERICS 简报分析中国首部统一出口管制法的制度影响、域外合规风险和中欧美技术竞争背景。
《出口管制法》确立出口管制政策、管制清单、临时管制、许可管理、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等基础制度。
专利法是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贸易、跨境许可、标准必要专利和企业出海知识产权布局研究的核心法律。
商务部2020年第4号令规定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针对危害中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或严重损害中国主体权益的外国实体。
《The Chines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论文,从内部视角介绍中国国际商事法庭、一站式机制、专家委员会和制度改进方向。
民法典的合同、物权、人格权和侵权责任制度构成涉外民商事纠纷、国际商事交易和外国法适用问题的重要国内法基础。
WIPO资料显示《视听表演北京条约》2012年在北京通过、2020年生效,涉及视听表演者权利保护,是中国参与知识产权条约创制的重要案例。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Dispute Settlement》论文比较中国国际商事法庭与其他国际商事法院,分析管辖、国际化和判决承认执行问题。
证券法规范证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和跨境监管协作,是资本市场开放、上市公司合规和境外证券监管冲突研究的基础。
密码法涉及商用密码、进口许可、出口管制、网络与信息安全,是数据跨境、技术贸易和安全合规研究的重要配套法律。
《International & Comparative Law Quarterly》论文从比较视角分析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制度框架、海外当事人可能面对的挑战和改革空间。
中国于2019年8月7日签署《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该公约为国际商事调解和解协议跨境执行提供框架。
海牙2019年判决公约为民商事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提供多边框架;中国国际商事法庭转载公约文本和动态,适合跟踪中国参与国际判决流通机制。
商标法涉及商标注册、保护、侵权救济和国际品牌布局,是跨境贸易、平台治理和企业海外利益保护的重要基础。
《外商投资法》规定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和法律责任,是高水平对外开放和营商环境法治化的重要制度基础。
电子商务法规定平台经营者责任、电子商务合同、争议解决和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协同,是数字贸易、平台合规和消费者保护的重要依据。
国新办2018年白皮书回顾中国加入WTO后的履约、开放和参与多边贸易体制情况,是研究制度型开放、WTO规则与涉外经贸法治的重要政策材料。
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由最高人民法院设立,负责审理国际商事案件,并建设诉讼、调解、仲裁衔接的“一站式”争端解决机制。
HCCH中国成员资料和公约状态表显示中国签署《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状态;该公约与国际商事管辖协议和外国判决流通密切相关。
WTO《贸易便利化协定》2017年生效,围绕通关透明度、手续简化、合作机制和发展中国家实施安排,是研究中国海关法治和多边贸易规则的重要文本。
UNFCCC中国页面列明中国签署和批准《巴黎协定》的日期,是研究气候治理、绿色发展和国际环境法义务的权威入口。
UNIDROIT状态表显示中国签署并批准《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2009年6月1日对中国生效,是航空器融资、租赁和担保交易的重要统一法工具。
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WTO成员资料页汇集中国参与多边贸易体制、争端、审议和官方文件的入口。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海事法院管辖、海事请求保全、船舶扣押与拍卖、海事强制令、海事证据保全等程序,是涉外海事纠纷解决核心程序法。
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裁决撤销和涉外仲裁特别规定,是涉外商事争议解决研究的基础法律。
WIPO中国办公室页面介绍中国加入PCT及其作为PCT体系重要使用者的情况,是研究中国企业海外专利布局和知识产权国际化的入口。
中国于1993年成为ICSID公约缔约国,并就可提交中心管辖的争端范围作出通知,是投资争端解决和投资条约研究的基础入口。
海商法规定船舶、海上运输合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共同海损和涉外海事法律适用等制度,是国际航运和海事审判的重要法律基础。
WIPO中国办公室介绍中国加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及作为指定成员和原属局的情况,是研究商标国际保护和企业出海品牌合规的资料入口。
CISG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核心统一法公约,自1988年1月1日生效以来长期影响中国涉外商事审判和仲裁实践。
中国于1987年加入《纽约公约》,该公约是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核心国际条约,也是国际商事仲裁研究的基础资料。
南京大学法学院发布的学术讲座实录梳理了黄惠康对《对外关系法(草案)》系统设计与“应运而生的时代背景”的讨论,强调建立贯通立法、政策与执法的统一法律支撑。
该发言从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加强立法、执法与司法三个维度系统阐述,提出法域外适用、反制“长臂管辖”等重点议题对完善涉外法治体系的作用。
该文聚焦国家在国际法规范形成中的制度角色与实践功能,结合海洋法规则演进讨论制度塑造、规则解释与落实中权力配置与程序设计。
孙南翔梳理美国经贸单边主义的制度逻辑及利益导向,讨论我国在WTO体系下的政策法律对策。
论文讨论消费者在数字时代的数据主体地位与保护机制,对跨境数据治理中的权利确认和合规义务提供了制度思路。
李晓玲在《Global Trade and Customs Journal》讨论在上诉机构改革背景下,通过DSU第25条仲裁实现争端解决连续性与制度稳定性的可能性。
文中梳理世贸组织上诉机制改革中的议程分歧、制度博弈和我国可行的制度化回应。
文章追踪自1947年GATT以来安全例外条款适用演变,评估可裁判性与非违反之诉机制在约束单边措施中的作用。
蒋小红讨论反倾销审议中公共利益标准的介入问题,评估公共利益与贸易救济规则的衔接与风险。
WTO《法典文本》入口集中展示多边贸易体系的核心协定、补充协议和相关法律文本,适合快速查找贸易救济、知识产权、服务贸易、投资措施等制度原文。
该文本收录了《GATT 1994》相关条款,是理解货物贸易、关税法治、国民待遇与最惠国待遇制度边界的重要基础材料。
反倾销协议规定了反倾销税启动要件、认定程序和调查标准,是涉外贸易合规与争端应对的核心文本之一。
保障措施协议界定突发进口冲击下成员在特定条件下可采取的临时贸易救济制度,并明确通知与审查程序。
SCM协议区分禁止性补贴和可起诉补贴,规定补贴可得性审查和反补贴程序,是外贸投资合规中的高频制度之一。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规范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兼顾技术合规和跨境贸易便利化的平衡。
SPS协议围绕食品安全、动植物卫生与检疫等议题,要求依据科学原则并避免对贸易造成不当歧视。
TRIMs协议禁止违反国民待遇与数量限制原则的特定投资措施,直接关联外资市场准入制度的合规边界。
TRIPS协定将知识产权制度纳入WTO规则体系,规定专利、版权、商标等最低保护和执行义务,关系企业涉外知识产权布局与合规。
GATS建立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框架,为数字服务、金融和专业服务等高频涉外业务提供制度底座。
该文本规范货物关税估值基本原则,减少任意估值导致的贸易争议,是涉外海关合规和反倾销审查中常见参数来源。
OECD税收模型条约为双边税收协定提供统一框架示范条款,企业涉外税务规划和反避税安排中常被引用。
UNCTAD投资法数据库汇集中国《外国投资法》等投资法规,便于比对制度文本版本与条款结构。
该页面提供中国BIT与投资条款协定列表与链接,支持快速确认条约状态与签署、进入生效信息。
UNCITRAL商事仲裁示范法是跨境商事争议实务中最关键的仲裁程序文本之一,涵盖仲裁协议、生效、程序管辖及裁决承认。
该示范法标准化国际商事调解程序,包括协议订立、调解人行为、保密、协议可执行性等条款,支持跨境纠纷友好解决。
UNCITRAL电子商务示范法确立电子数据与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等法律效力,是数字贸易与电子交易法治化的重要起点。
国务院《外国投资法实施条例》细化外商投资法的投资者权益、登记、股权结构和执法接口安排,是企业与合规实务中的关键衔接法。
最高人民法院围绕《外国投资法》实施的司法解释强调争议处理中的权利救济与程序衔接,帮助厘清外商投资纠纷中的诉讼路径。
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商务部发布,界定外商投资准入限制并随新版本持续优化市场准入。
该协定收录于乌拉圭回合成果,建立了农业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规则,是涉农贸易争端中的核心规则框架之一。
该协定约束成员实施进口许可程序的方式,要求行政程序透明、非歧视并避免对贸易造成不必要阻碍。
该协定规定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公开、透明和程序性义务,是跨境政府采购市场准入与合规审查的重要法律基础。
DSU是WTO争端制度的基础文本,规定了磋商、成立争端小组、上诉与履行程序,是企业和政府应对贸易争端的核心依据。
UNCITRAL仲裁规则为国际商业合同仲裁提供程序规则模板,覆盖仲裁协议、仲裁庭组成、证据、临时救济和裁决执行衔接等关键事项。
该规则用于提升基于投资条约的投资者—国家仲裁透明度,提供了书面文件、听证与公开披露机制,兼顾程序效率与当事人权利。
加速仲裁规则强调在当事人同意下缩短仲裁周期和成本,适用于金额或争议相对集中的案件,提供更快的程序化裁决路径。
UNIDROIT通则为国际商事合同关系提供跨法域的实务规则与一般条款框架,在司法与仲裁中被用于文本解释、补充适用法及风险分配。
UPICC示范条款提供合同中选择适用UNIDROIT通则的标准文本,在跨国交易中降低法域冲突与解释不确定性。
ICSID仲裁规则是投资者—国家争端程序的重要文本,涵盖仲裁庭组建、证据、临时救济、裁决及后审程序衔接。
该公约是首个专门规制跨境商业贿赂外国公职人员的多边法律工具,直接影响涉外反腐合规与企业跨境投资风险治理。
该报告梳理了BEPS15项措施十年来在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治理中的实施进展,兼顾跨国企业税务合规、数字化与公共财政协作。
UNCTAD 2025年《世界投资报告》聚焦数字经济背景下投资促进与数字政府,持续关注跨境投资流动、投资自由化和可持续发展议题。
该框架文件提出新一代投资政策设计理念,强调可持续发展目标与投资管理之间的政策衔接,可用于研究投资协定和国家投资政策改革。
SCM协定是反制出口补贴、禁止性补贴及反补贴措施规则的核心文本,涉及成员间补贴治理、产业竞争秩序与争端处理。
TFA通过程序、通关、信息公开、跨部门合作等规则降低贸易成本,并与争端解决程序衔接,提升跨境供应链可预期性。
该示范法建立跨境破产中的承认、合作与程序衔接机制,为各法域处理境外债务人、资产与程序协调提供基础模板。
该示范法补充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电子签名法律框架,强调技术中立与等效原则,提升跨境签名与电子认证的可执行性。
MLETR把票据、提单等可转让单据的电子形式纳入法定框架,推动物流金融与跨境贸易中的电子化凭证互认。
CISG是国际货物销售领域的核心统一法,涵盖合同成立、买卖双方权责与违约救济,为跨境贸易合同解释提供统一基础。
《领事关系公约》规范领事保护、通知与协助机制及与领事机构相关的程序性保障,是跨境拘押、身份认证和民事协作的常用依据。
UNFCCC 是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的框架性条约,确立了减缓和适应合作基本框架并连接后续巴黎协定等下位协议。
《京都议定书》是UNFCCC下的第一份具有量化减排义务的国际气候协议,对工业化国家设定了核算与履约规则。
《蒙特利尔议定书》通过对耗臭氧化学物质分阶段淘汰,建立普遍合作与修订修补机制,属于全球最广泛适用的环境协定之一。
《海洋法公约》是海洋权益、领海、专属经济区、海底资源与航行权的核心法典化文本,是涉海法与海洋治理的重要母法。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确立逐步实现义务,涵盖劳动、教育、健康、文化与社会保障权利,是跨国投资与国家义务框架的重要参考。
该公约通过跨境转移许可与环境责任规则对危险废物进出口进行控制,是涉外环境风险监管与双边合作条款设计的重要依据。
《鹿特丹公约》建立有毒化学品和农药跨境贸易中的事前知情同意制度,直接关联进出口审批与国内风险管制协作。
该公约致力于限制和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对污染物进出口、生产替代和区域化学品监管合作具有直接影响。
《水俣公约》通过控制汞生产、贸易、排放与产品使用,完善跨境公害治理框架,是环境投资和跨国监管合规的重要工具之一。
该公约统一了外国产生的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规则,适用于跨境商业争端判决协作、执行基础和抗辩标准。
ATT对常规武器进出口交易设立国家评估和报告框架,兼顾人道影响、冲突风险和安全出口合规考量。
《马拉喀什协定》建立世界贸易组织法理框架,是当代多边贸易规则、争端解决与经济治理协作的根本性文件。
CITES以濒危动植物及其附录制度约束跨境贸易,直接影响生态安全、野生资源合规、海关执法与企业供应链风险管理。
联合国海洋事务署的海洋法公约门户集中了《海洋法公约》的历史背景、全本与签署缔约数据、附件与相关文书入口,适合做海事法治主线的入口资源。
UN发布的《海洋法公约》PDF汇编版,覆盖条款、附件、序言与签署信息,是涉外海洋管辖与资源治理研究的核心法条来源。
该附录为国际海洋法法庭章程文本,明确法庭组成、管辖、程序与争端类别,对涉外海事争端程序化路径的研究尤其重要。
ITLOS官网发布法庭构成、审理机构与案件程序信息,是查询公海法与海洋争端实体及程序的官方入口。
ICSID汇集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公约、仲裁与和解规则及修订版本,是涉外投资争端制度化执行的核心平台文本。
ICC最新版仲裁规则明确案件启动、仲裁庭组成、程序管理与裁决执行程序,对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实践有直接指导作用。
ICAO对所有成员国适用的《芝加哥公约》第17号附件规定了防范和遏制非法干预航空运输的标准,是航空运输跨境安全治理的重要规则。
WCT是WIPO在数字环境下更新版权国际规则的重要条约,涵盖著作权在网络与技术性环境中的权利安排与保护。
UNFCCC页面整合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巴黎协定文本,便于查看气候治理条款、履约和透明度安排。
争端解决谅解备忘录是WTO体系下处理成员间贸易争端的程序法核心文件,覆盖磋商、专家组与上诉机制。
GATT 1994文本为WTO的基石之一,规定最惠国待遇、关税减让、贸易一般规则与一般豁免条款,适用于货物贸易制度。
《服务贸易总协定》规范跨境服务贸易中的市场准入、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与透明度规则,影响数字服务与专业服务跨境提供。
《农业协定》调整农业补贴、国内支持、市场准入和出口补贴规则,是贸易摩擦中最常见的农业争端法条依据之一。
《保障措施协定》提供成员在进口突增或市场受损情形下采取临时性救济的制度基础,重要于反倾销与争端处理。
TBT协定规范成员间技术标准、合格评定和技术法规的一致性与透明程序,平衡监管目标与反歧视要求。
SPS协定围绕食品安全与动植物检疫措施的科学依据、风险评估与透明度义务展开,是检疫争端中关键条约文本。
MiCA为加密资产发行、稳定币、服务提供者许可和市场行为建立统一框架,是数字金融跨境监管的重要新规。
1958年《纽约公约》是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核心条约,奠定仲裁协议效力和跨境裁决流通的共同标准。
该示范法覆盖仲裁协议、仲裁庭组成、临时措施和裁决承认执行,是各国仲裁立法现代化中最重要的统一法文本之一。
该公约为电子合同、电子通知和跨境电子交易确立等效规则,用于消除传统纸面形式要求对数字贸易的障碍。
FATF建议构成全球反洗钱、反恐融资和反扩散融资合规的国际标准,是金融机构、支付平台和跨境企业合规体系的基础文本。
IMF协定是国际货币金融治理的宪章性文本,规定成员义务、基金资源、汇率安排和特别提款权等核心制度。
Basel III 是全球银行资本、杠杆率和流动性监管的核心标准体系,对跨境金融审慎监管和银行合规具有持续影响。
BEPS MLI 通过多边方式统一修改双边税收协定,是国际税收反避税、协定滥用防范和争端解决机制升级的重要工具。
ICSID 2022版规则体系整合了投资争端仲裁、调解、事实调查及程序透明度安排,是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研究的直接程序文本。
CISG 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领域最核心的统一法条约之一,系统规定合同成立、卖方与买方义务、违约救济、风险转移等关键问题。
该公约统一跨境货物销售争议中的时效规则,规定四年一般时效及若干延长情形,是 CISG 体系的重要补充文本。
这是 2024 年通过的新文本,专门回应自动交易系统、算法平台、智能合约和 AI 参与合同订立与履行时的法律效力与归责问题。
该原则聚焦国际商事合同中的意思自治与法律选择问题,为法院、仲裁庭和立法者处理准据法选择提供中性而灵活的参考框架。
这份由 UNCITRAL、HCCH 和 UNIDROIT 联合推出的指南系统梳理了 CISG、HCCH 法律选择原则和 UNIDROIT 通则之间的适用关系,是理解国际商事合同法源互动关系的高质量入口。
TRIPS 是全球知识产权国际治理的核心多边文本,系统规定著作权、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执法的最低保护标准。
《伯尔尼公约》是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的基石,确立国民待遇、自动保护和独立保护等基本原则,并规定作品保护的最低标准。
PCT 建立了一次国际申请、面向多国寻求专利保护的制度,是跨境专利布局、检索和进入国家阶段的核心国际法律框架。
《马德里议定书》构成国际商标注册体系的核心法律文本,使申请人能够通过一次国际申请在多个法域寻求商标保护。
《海牙协定》建立国际外观设计注册体系,使权利人可以通过一次申请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寻求外观设计保护,是跨境设计保护与品牌布局的重要法源。
里斯本体系通过国际注册程序保护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其 2015 年《日内瓦文本》进一步扩展和现代化了该制度,是国际地理标志治理的重要法律基础。
《汉堡规则》为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权利义务建立统一框架,是现代海商运输责任制度的重要国际法源之一。
《鹿特丹规则》面向集装箱化、门到门运输和电子运输单证时代,对含海运航段的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提供更现代化、覆盖多式联运的统一规则。
《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统一国际航空旅客、行李和货物运输责任规则,现代化了华沙体系,并为电子空运单和跨境航空索赔提供法律基础。
CMR 是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基础性条约,围绕运单、承运人责任、索赔和管辖等问题建立统一规则,对跨境陆路物流非常关键。
《开普敦公约》及其《航空器设备议定书》为高价值移动设备,尤其是航空器融资、担保、登记和违约救济建立国际统一框架,是跨境航空融资的核心制度文本。
ICSID公约是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体系的基础性条约,规定 ICSID 仲裁与调解的适用范围、管辖基础、程序结构及裁决承认执行机制。
《能源宪章条约》是能源投资、贸易、运输和争端解决领域的重要多边文本,长期被广泛用于跨境能源投资保护与仲裁研究。
MIGA公约确立世界银行集团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法律基础,围绕政治风险担保、合格投资和机构治理为跨境投资增信提供制度支持。
《新加坡调解公约》为国际商事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建立跨境执行框架,是继纽约公约之后国际争端解决制度中的又一项重要执行性公约。
海洋法领域的基础性全球公约,系统规定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海洋环境保护与争端解决等核心制度。
该协定是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深海海底制度的重要实施文件,关系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与制度运作。
国际海洋法法庭规约规定了法庭的组成、权限和程序基础,是海洋争端司法解决的重要制度文本。
该准则是跨国企业负责任商业行为的重要国际软法文本,涵盖人权、环境、商业诚信、披露、供应链尽职调查等议题。
该宣言是经合组织国际投资治理的重要政策文本,也是跨国企业准则所依附的更广框架之一。
全球反腐败领域的核心公约,涵盖预防、刑事定罪、执法合作、资产追回与国际合作,是涉外合规和跨境执法的重要法源。
该宣言是国际劳工组织面向跨国企业、政府和劳资双方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涵盖就业、培训、劳动条件、产业关系与负责任经营。
公司治理领域的国际基准性软法文本,覆盖股东权利、董事会责任、信息披露、可持续性与市场诚信。
PCA仲裁规则适用于国家、国有实体、政府间组织与私人主体之间的多类型争端,是公法与商事争端衔接处的重要程序法文本。
ICC仲裁规则是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使用最广泛的机构规则之一,对跨境合同争端、并案、多方程序和紧急仲裁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该规则为国际商事调解程序提供统一的程序框架,与《新加坡调解公约》和UNCITRAL相关示范法共同构成跨境调解的重要文本体系。
该示范法为各国完善国际商事调解立法提供统一模板,并就调解程序及国际和解协议的援用与执行作出系统安排。
该条例建立了欧盟统一的双用途物项出口、经纪、技术援助、过境与转移管制框架,是观察欧盟出口管制制度的核心法源。
EAR是美国军民两用物项和广泛商业技术出口管制的核心法规体系,覆盖受控物项范围、许可要求、例外、再出口与境内转移等。
该页面是美国经济制裁制度的重要总入口,汇集各制裁项目、国家与名单适用信息,是涉外合规、支付、航运和贸易审查中的高频参考源。
安理会综合制裁名单汇集各制裁委员会管理的相关指定信息,是联合国制裁合规、金融审查与跨境风险识别的重要基础数据源。
ITAR 是美国军品、国防服务和相关技术出口管制的核心法规体系,由美国国务院军贸管制局负责实施,在军贸、航天、军工和敏感技术合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
该页面是欧盟制裁制度的官方总入口,集中汇总制裁框架、法律依据、成员国主管机关、指导文件与专题资源。
欧盟制裁地图是查阅各制裁制度、法律文件、适用措施、旅行禁令和金融制裁名单的重要官方数据库入口。
该官方问答聚焦资产冻结、资金与经济资源禁止提供等核心金融制裁问题,是理解欧盟个人金融制裁实施逻辑的重要实务材料。
该文件围绕制裁规避、交易结构、第三国转运和经营者尽职调查展开,是理解欧盟反规避执法思路的重要官方材料。
CFIUS 是美国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核心机制,负责审查特定外国投资和部分不动产交易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
Part 800 是 CFIUS 审查一般投资交易的核心实施规则,涵盖受管辖交易、关键技术、关键基础设施、敏感个人数据、申报与审查程序。
Part 802 规定了 CFIUS 对特定不动产交易的审查框架,是理解机场、港口、军事设施周边敏感不动产交易审查的重要规则文本。
该条例建立了欧盟层面的外商直接投资审查合作框架,是欧盟成员国与欧盟委员会围绕安全与公共秩序开展投资审查协调的基础法源。
该专题页集中说明欧盟外资审查框架、成员国机制、年度报告与修法进展,是追踪欧盟投资安全治理动态的高价值官方入口。
该条例设立欧盟反洗钱管理局(AMLA),是欧盟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单一监管体系的重要制度支柱。
该条例构成欧盟反洗钱单一规则手册的核心文本,系统规定客户尽职调查、受益所有人透明度、内部控制和高风险业务场景。
该指令围绕成员国层面的反洗钱制度、金融情报机构、受益所有人登记和主管机关协作作出安排,是欧盟AML制度的重要配套文本。
该指引围绕 FATF 第24项建议展开,聚焦法人受益所有权信息的可得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是公司透明度治理的重要国际基准。
该指引围绕信托等法律安排的受益所有权透明度展开,是 FATF 第25项建议的重要实施参考。
该指引围绕扩散融资风险识别、内部控制和风险缓释展开,对出口管制、制裁合规和金融机构审查具有联动意义。
该指引聚焦远程身份识别和客户尽职调查流程,是金融机构开展跨境数字开户、KYC 和反欺诈控制的重要官方规范文件。
该协定是多边贸易体制中推动通关透明化、程序简化和边境协作的关键文本,与海关执法、合规和跨境物流效率紧密相关。
该协定是国际贸易中原产地判定制度的重要基础文本,关系关税适用、贸易救济、统计、标签和市场准入管理。
该协定系统规定倾销认定、损害分析、调查程序和反倾销措施适用条件,是贸易救济制度的核心法源之一。
该协定规定补贴分类、可诉补贴、禁止性补贴及反补贴调查与措施,是国际贸易补贴治理和贸易争端中的关键法源。
该协定确立国际贸易货物海关估价的基本规则,对完税价格、申报合规、海关争议和通关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SAFE 框架是全球海关安全与便利化治理的重要标准文本,推动海关与企业协作、风险管理和 AEO 制度发展。
该门户汇集各成员 AEO 项目及互认安排信息,是观察海关可信企业制度国际实践的重要官方入口。
数据治理法旨在推动公共部门数据再利用、数据中介服务和数据利他机制,是欧盟数字主权与数据空间治理的重要基础法源。
数据法围绕联网设备数据访问、使用与共享、云切换和政府非常规调取等问题建立制度框架,是欧盟数据经济治理的重要立法。
网络韧性法面向带数字元素产品设定网络安全设计、漏洞管理和合规要求,是欧盟产品安全与供应链安全治理的重要新法。
该专题页是 OECD 关于国际税收改革的总入口,集中展示双支柱方案、BEPS、税收协定和跨境税收治理的核心材料。
该页面汇集支柱二 GloBE 规则、评注、行政指引、安全港和实施工具,是全球最低税制度的核心官方入口。
STTR 是支柱二中面向税收协定的核心安排,重点保护来源国对特定低税集团内部支付重新征税的权利。
该多边工具旨在以统一方式将 STTR 快速嵌入现有双边税收协定,是税收协定层面落实支柱二的重要制度文件。
OECD 范本是双边税收协定谈判、解释与适用的经典基础文本,对国际重复征税、常设机构和协定待遇等问题具有长期影响。
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更强调来源国征税权,对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税收协定谈判和设计本国协定政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该公约是税务信息交换、协助征收、同期税务检查等国际税务合作的重要多边法律框架,也是 CRS 等安排的重要制度基础。
金额 B 旨在简化基础营销与分销活动的转让定价适用,是双支柱改革中面向低能力税务辖区的重要实施工具之一。
PPH 门户汇集多边与双边审查高速路安排,是跨国专利申请加速审查与审查协作的重要官方入口。
该页面是美国专利商标局关于 PPH 的实务入口,说明如何基于合作局的可授权结论申请对应美国案件的加速审查。
该条例规定欧盟海关对涉嫌侵害知识产权货物采取行动的程序,是边境知识产权执法的重要区域法源。
该实施条例细化了欧盟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申请和续期等表格制度,是理解 608/2013 在实务中如何运作的重要配套文件。
SICC 是亚洲具有代表性的国际商事法院平台之一,面向跨境商事争议提供国际化、英语化和程序灵活的诉讼路径。
该页面说明 DIFC Courts 的民商事管辖范围、当事人合意选择和制度定位,是理解中东国际商事法院实践的重要入口。
ADGM Courts 是另一类中东国际化商事法院平台,强调英语普通法式程序和数字化法院服务,在跨境商事争议中日益受到关注。
LCIA 规则是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重要机构规则体系,涵盖紧急仲裁员、加速组成仲裁庭、合并与并行审理、电子通信等核心程序安排。
SIAC 规则是亚洲高频使用的国际仲裁机构规则之一,反映了新加坡在跨境商事争端解决中的制度竞争力和程序创新。
HKIAC 2024 规则在 2018 版基础上完善了效率、信息安全、成本和仲裁庭权限安排,是香港国际仲裁制度更新的重要文本。
SCC 规则在欧洲与投资仲裁实践中具有较高影响力,兼顾效率、第三方陈述、成本配置与程序管理等议题。
ICDR 程序是 AAA 国际分支的核心规则入口,涵盖国际仲裁与调解规则、费用和相关文件,是美系国际仲裁制度的重要参照。
PFMI 是支付系统、中央证券存管机构、证券结算系统、中央对手方和交易数据库的全球核心标准,对金融稳定和市场基础设施治理具有基础地位。
该文件为 PFMI 的公开披露和合规评估提供统一方法,是各司法辖区和市场基础设施运营者落实 PFMI 的重要配套标准。
IOSCO 原则是全球证券监管的重要国际基准,围绕投资者保护、市场公平透明和系统性风险控制建立规范框架。
该页面汇集 ISDA 主协议及相关用户指南,是跨境场外衍生品交易文件体系、净额结算和法律风险控制的核心入口。
该页面追踪全球各法域净额结算立法状况,是评估衍生品交易、破产隔离和跨产品净额结算可执行性的高价值实务资料。
该示范法为各国统一动产担保融资制度提供框架,覆盖有体和无体财产担保权设立、优先顺位、登记与执行。
该指南从立法设计层面系统讨论现代担保交易制度,是理解 UNCITRAL 担保交易体系与融资法改革逻辑的重要基础文本。
该指南围绕担保权公示登记系统的建立与运行提供操作性建议,是现代动产融资制度落地的重要配套文件。
该制定说明逐条解释担保交易示范法与相关 UNCITRAL 文本的关系,是各国国内法转化和制度比较的重要辅助材料。
UNFCCC 是全球气候治理的基础性框架公约,构成后续《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及其配套制度的上位法律基础。
《京都议定书》将 UNFCCC 框架下的减排义务具体化,是早期国际碳市场和配额治理制度的重要法律来源。
《巴黎协定》是当前全球气候治理的核心条约,围绕温控目标、国家自主贡献、透明度、资金与合作机制建立总体制度框架。
该专题页系统汇集《巴黎协定》第6条下合作方式、机制和非市场方法的规则材料,是理解国际碳市场和合作减排制度的关键入口。
该页面按年度和机制分类汇集第6条相关 CMA 决定、会期文件和工作材料,是追踪国际碳市场规则演进的高价值官方数据库。
CBAM 是欧盟气候与贸易交叉治理的重要制度创新,将碳成本要求扩展到特定进口产品,对全球绿色贸易规则具有显著外溢影响。
EU ETS 指令是全球最具代表性的碳排放交易制度法源之一,也是 CBAM 和欧盟内部碳价格治理的重要制度基础。
该页面汇集国际航空碳抵销与减排机制(CORSIA)的实施文件、合格减排单位、可持续航空燃料和中央登记等核心材料,是国际航空碳治理的重要入口。
该指南系统梳理现代破产法应当体现的目标、制度结构与程序设计,是各国进行破产法改革、重整程序设计与债权人保护平衡时最常引用的国际基准文本之一。
该示范法针对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同时陷入财务困境时的协调需求,提供集团层面的程序协同、规划协调与价值保全工具。
该文本聚焦微型和小型企业在债务与经营高度交织、资源有限、污名压力较大等情形下的破产与重整需求,是 MSE 破产制度设计的重要国际参考。
该合并文本展示了如何将跨境破产、破产相关判决承认与执行、企业集团破产三套示范法整合实施,适合各国进行一体化立法设计与制度衔接参考。
这是欧盟跨境破产程序协调的核心法规,围绕管辖、主要利益中心、承认与执行、信息公开以及集团协调等问题建立统一规则。
该指令围绕预防性重整、债务豁免与程序效率提升,推动成员国建立更早介入、更有持续经营导向的企业纾困与第二次机会机制。
该实施条例为欧盟跨境破产程序中的通知、申报与沟通提供统一标准表格,是制度落地层面极具实务价值的配套文件。
该原则与 UNCITRAL 破产法立法指南共同构成国际上评估一国破产与债权保障体系的重要基准,兼具制度评估、能力建设与改革导向价值。
该文件是国际标准制定程序的核心规则文本,系统规定了新项目立项、技术委员会运作、草案表决、出版与维护等程序,是理解国际标准如何形成的基础入口。
该文件规定国际标准文本的结构、术语、规范性引用、条款编排与起草方式,是技术规则文本表达与法律可适用性之间的重要桥梁。
该基本文本构成 ITU 制度架构与国际电信规则协调的根基,涉及成员资格、机构权限、标准化与无线电等领域的基本治理安排。
该建议书规定 ITU-T 研究组在标准提案、协商、同意与审批中的工作方式,是理解国际电信技术规则生成机制的重要程序文本。
该手册是 Codex 标准、准则与操作规范制定的基础性程序文件,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标签、检验检疫与国际贸易中的标准协调。
该文件概括了透明度、开放性、公正与共识、有效性与相关性、一致性及发展中成员关切等六项原则,是衡量国际标准“正当性”的经典 WTO 参照文本。
该协定是全球汽车技术法规协调的重要制度基础,围绕联合国法规的制定、采纳与型式批准相互承认建立跨境技术规则体系。
该协定为全球技术法规(GTRs)的制定提供程序平台,与 1958 年协定共同构成国际汽车技术规则协调的双支柱。
该政策是标准必要专利(SEP)与 FRAND 许可争议中最常被引用的国际标准组织规则之一,对通信与数字产业的跨境专利许可具有直接影响。
该规则文本集中体现 IEEE 标准制定中的专利披露、许可承诺与相关程序要求,是分析标准必要专利与技术标准治理的重要官方来源。
该手册是国际计量体系的权威基础文本,系统说明 SI 单位、定义、使用规则与表达方式,对技术标准、贸易检验与合规测量具有基础性作用。
该文件规定国际法制计量组织技术工作的组织方式、项目推进与文本制定规则,是理解国际法制计量技术文件生成机制的关键程序文本。
该协定细化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养护与管理的规则,是公海渔业治理和区域渔业组织制度的重要基础文本。
《极地规则》在 SOLAS 与 MARPOL 框架下对极地航行中的船舶设计、设备、操作、培训、搜救与环境保护提出专门要求,是极地航运治理的关键技术法源。
ISA《采矿规则》构成“区域”海底矿产勘探、开发与环境保护的核心监管框架,是深海采矿治理和国际海底制度演进中的关键官方入口。
该协定旨在降低北极跨境科研合作中的制度障碍,便利人员、设备、样本和数据流动,是北极科学治理与知识合作的重要制度安排。
《月球协定》进一步处理月球和其他天体上的活动规则、自然资源利用和共同继承财产理念,是外空资源治理争论中常被引用的重要文本。
该准则是国际空间碎片治理最常被引用的联合国软法文件之一,对发射、在轨操作和任务终结阶段的碎片控制具有基础性影响。
该平台汇集卫星网络申报、轨道频谱协调和空间业务监管信息,是理解 ITU 频谱与轨道资源治理实务运行方式的关键官方入口。
该条例聚焦平台与商业用户之间的规则透明、排名说明、账号限制、申诉与纠纷处理,是平台经济中 B2B 关系治理的核心制度之一。
该框架是亚太地区跨境个人信息流动治理的重要基础文本,强调问责制、通知、选择、完整性与安全保障等原则,并为后续 CBPR 体系提供制度基础。
该文件是 APEC CBPR 体系的核心制度文本,集中规定制度目标、问责结构、认证逻辑与参与要求,是理解亚太跨境隐私互认机制的关键入口。
Global CBPR Forum 是从 APEC CBPR 机制演进出的跨区域合作平台,旨在推动更广泛的隐私规则互操作和可信数据流动,是当前跨境隐私认证治理的重要新架构。
Global CBPR System 通过第三方认证与问责机制支持组织跨境传输个人信息,是当前国际上较具代表性的隐私合规互认工具之一。
Global PRP System 面向数据处理者建立隐私认证路径,强化供应链和受托处理场景中的跨境信任安排,是 CBPR 体系的关键补充。
OECD 隐私指南是跨境数据流治理的经典国际基准文本之一,长期影响各国隐私立法、问责机制与跨境传输规则设计。
DFFT 是当前全球数字贸易与跨境数据流治理中的核心概念之一,OECD 这一入口汇总了关于数据流动、信任、治理互操作与政策协调的官方资料。
G7《数字贸易原则》围绕开放数字市场、跨境数据流、数据保护、源代码、网络安全和无纸化贸易等提出共同方向,是理解主要发达经济体数字贸易政策趋同的重要文件。
这是 WTO 处理电子商务议题的起点性文件,明确由不同理事会和委员会分别审议电子商务在货物、服务、知识产权和发展等方面的问题。
该入口汇总 WTO 电子商务联合声明倡议(JSI)的官方进展与文本材料,是跟踪数字贸易规则、电子传输、在线消费者保护与无纸化贸易议题的重要页面。
这是金融稳定理事会关于跨境支付改革的官方总入口,汇集 G20 路线图、进展报告、政策建议和实施动态,是把握全球跨境支付治理演进的关键页面。
该页面是 BIS 下属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推进 G20 跨境支付路线图的核心入口,集中展示支付系统互联、法律监管协调和数据标准等重点工作。
该报告是 G20 跨境支付计划下关于报文数据标准的重要技术成果,旨在减少不同机构对 ISO 20022 的碎片化实施,提升跨境支付的自动化、透明度和互操作性。
该文件聚焦跨境支付中的数据流动障碍,讨论隐私、反洗钱、制裁、数据本地化与监管要求之间的协调,是数据治理与支付治理交叉地带的重要国际规则文本。
该建议是全球稳定币治理的核心国际框架之一,围绕治理、储备资产、赎回权、跨境协调和风险控制提出高层级监管基线。
该建议为加密资产活动和市场建立全球监管基线,强调“同类活动、同类风险、同类监管”,并要求加强跨境合作、信息共享和功能分离。
该联合报告是全球 CBDC 讨论中最具代表性的基准文件之一,提出“不能损害货币和金融稳定”“与现金和现有货币体系共存”等核心原则。
该专题页面汇总 BIS 创新中心关于零售型、批发型和跨境 CBDC 的项目与研究,是跟踪国际央行数字货币实验进展的重要官方入口。
该手册面向中央银行和财政部门,系统汇集 CBDC 在金融稳定、货币政策、隐私保护、跨境支付和法律基础等方面的政策分析与实务框架。
该政策文件专门讨论 CBDC 在跨境支付中的潜在作用、设计路径和风险约束,是国际组织层面较早系统处理“CBDC 与跨境支付”问题的代表性文本。
该页面介绍 SWIFT 作为全球金融报文基础设施的公司结构、董事会治理、成员基础和中立性安排,是理解 SWIFT 制度定位和治理结构的官方入口。
该页面说明以比利时国家银行为牵头方、G10 央行参与的 SWIFT 合作监督安排,是理解 SWIFT 如何接受公共权威监督的重要官方入口。
该页面是 SWIFT 关于跨境支付 ISO 20022 迁移的官方总入口,涵盖 CBPR+、迁移时间表、实施资源与后续里程碑,是支付报文标准升级的关键实务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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